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05-17关于评定甘孜州第六批农民合作社州级示范社的通知
11-04甘孜州农牧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州农牧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
03-0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01-26甘孜州农牧农村局关于登记成立县(市)牦牛协会的紧急通知
01-2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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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3 年甘孜州种业监管执法年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04
2023-05长江“十年禁渔”甘孜在行动
“五.一”假期临近,为集中整治各类违法捕捞、非法垂钓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果,广泛宣传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和法律法规。全州州、县(市)农业农村部门立足实际,坚持围绕“禁渔宣传无盲区、执法水平上台阶、依法打击零容忍、部门协同无缝隙、全民参与固根基”工作主线,“宣传+打击”双向发力,广泛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3”“长江禁渔专项”“护渔百日”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
州农业执法支队:按照州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4月19日-22日,先后前往大渡河流域康定姑咱镇到泸定得妥镇沿岸水域,开展了长江“十年禁渔”暗访暗查工作。4月24日至4月26日,州农业执法支队联合州公安局治安支队组成督查组深入雅江、道孚等县采取“四不两直”,通过实地检查、询问有关人员、查核记录及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长江“十年禁渔”专项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水产经营店9家,涉渔餐馆12家,巡查重点水域78公里;并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和标准。
康定市:4月20日至24日,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联合康定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开展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执法巡护联合大检查。一是在大渡河等重点禁渔水域开展巡查,查看有无电鱼、毒鱼、炸鱼及垂钓等行为;二是通过张贴全年禁渔通告、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禁渔政策等方式,广泛宣传《渔业法》《长江保护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对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户和重点餐饮单位开展检查,查看是否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店招店牌、菜单、店内标语及“涉鱼广告”是否涉及虚假宣传、是否经营非法捕捞于货物等。
新龙县:4月10日,新龙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为加强雅砻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深入雅砻江流域开展了渔业安全巡查工作。一是强化巡查监督。沿雅砻江开展禁渔巡查,对非法电鱼、毒鱼、炸鱼、捕捞、贩卖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零容忍”;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说明等方式,宣讲禁渔政策、非法捕捞水产品典型案例和《长江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并向沿江餐馆负责人宣传禁止收购、销售、加工野生江鱼的条令,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和餐饮单位支持、配合、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共出动执法车辆1台次、执法人员5人次,巡查45公里,发放禁渔宣传资料30余份,检查餐饮经营单位3家次。
九龙县:4月17日,九龙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召开2023年“十年禁渔”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了甘孜州2023年“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甘孜州2023年长江禁渔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和甘孜州“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的文件精神,并对2023年“十年禁渔”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乡镇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加大对重点水域的巡查力度,确保九龙县长江“十年禁捕”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巴塘县:4月17日至21日,巴塘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深入巴塘县夏邛镇、竹巴龙乡开展“五一”节前渔政亮剑2023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车辆3台次,查获鱼竿4根,放生渔获物齐口裂服鱼1尾。
理塘县:4月21日,理塘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前往濯桑、大河边开展“五一”节前长江禁捕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中,工作人员积极向餐饮单位、群众宣传讲解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政策,动员群众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协助执法部门进行查处。此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车辆1台次,检查鱼庄4家,鲜鱼销售摊2家。
稻城县:为进一步养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4月21日-24日,稻城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联合稻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组成禁捕执法组,在稻城县境内开展了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执法巡护检查工作。通过此次巡护执法检查活动,使涉及渔业的相关法律知识深入人心,提高了群众对禁渔的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出了群众共同保护、主动关心和热情参与禁渔的良好氛围。
白玉县:4月24日至25日,白玉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执法人员深入河坡镇、热加乡开展“十年禁渔”宣传活动。该县通过悬挂禁渔宣传横幅,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并进行讲解等方式进行,积极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同时,鼓励群众举报各类违法行为。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宣传活动结束后,执法人员到天然水域(欧曲河)开展禁渔巡查,重点查看有无非法捕捞、使用禁用渔具、休闲垂钓等行为。
炉霍县:4月25日,炉霍县农业执法大队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林草局等部门开展“五一”节前农贸市场监督检查和执法宣传。检查主要针对农贸市场农畜产品和水产品销售摊位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7人次,执法车辆2台次,检查农贸市场内水产销售类摊位3个,发放了宣传册50余份。
乡城县:4月25日,乡城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组织渔政工作人员深入白依乡、热打镇开展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宣传。工作人员通过发放禁渔宣传手册、张贴“长江禁渔”宣传海报,向广大群众阐明了非法捕捞的危害,积极引导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同时,鼓励群众举报各类违法行为。此次宣传,共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
04
2023-05联合督查 确保长江“十年禁渔”见成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三年强基础的总体要求和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州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州农业执法支队联合州公安局治安支队组成督查组,在甘孜州北路片区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专项执法检查,维护“五一”期间渔业生产秩序,进一步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果。
4月24日至4月26日,督查组一行到雅江、道孚等县开展渔政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首先对各县重点水域开展“四清四无”专项整治,进行巡逻巡查,深入河流岸边摸排违法线索,严厉打击违规垂钓行为,确保“水上不捕”。其次,到各县水产市场、涉渔餐馆进行“地毯式”走访,检查是否有销售、采购、加工来自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情况,查看了销售台账、营业执照、采购票据等资料,对内业资料不完善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向经营户宣传“长江禁渔”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销售台账,不得在广告、门牌、菜单等载体上使用“长江野生鱼”、“江鲜”等字样,履行主体责任,自觉依法规范经营,确保“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并向当地群众宣传了《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督查组与各县禁捕办成员单位召开了工作座谈会,查阅了开展禁捕工作的专卷资料,对其工作进行了具体分析和指导,听取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汇报。强调指出各县农牧农村局要在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中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责任,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落实措施,结合实际开展好专项执法行动。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互通、情报共享、执法合作机制,完善行刑衔接机制,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全链条打击捕捞、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尤其要加大长江禁捕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发挥社会力量监督作用,完善“有举必查、查实必究”的举报机制,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各县渔政执法队伍要提升政治站位和专业素养,积极作为,自觉遵守长江禁渔法律法规,做好示范带头作用,持续有效开展禁捕执法行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并使其成为常态化。
04
2023-05深入基层 广泛宣传培训
为切实抓好春耕生产和法治进乡村工作,按照我局《关于“领导包片、农技员蹲点”指导农牧农村工作、开展农业技术服务的通知》(甘农牧发【2023】22号)要求,甘孜州疫控中心派出工作组于2023年4月24-26日赴色达县,深入开展法治进乡村和春耕技术服务指导工作。
工作组深入基层,与色达县农牧和科技局结合该县农牧业生产实际,举办了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班。色达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5人、乡镇畜牧工作人员16人、村级动物防疫员129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授课老师广泛宣传讲解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重点对当前包虫病、布鲁氏菌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控和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及最新政策解读等内容进行了全方位的培训。集中培训后,组织学员在云端牧业还进行了疫苗稀释、疫苗注射剂量、注射方法、注射部位等注射操作技能培训。
此次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实际,通俗易懂,在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潜的基层上,不仅有专业理论讲解,还有现场技术操作,注重解决基层一线面临的实际问题。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各级动物防疫人员理论和技术水平,为做好今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04
2023-05加强监管 保供促安全
检查组对发现的屠宰企业台账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安全生产警示标(语)牌不齐全等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并要求所在县执法大队做好跟踪,督促整改,进一步加大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监督管理。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与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现场交流,宣传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牲畜屠宰行业相关技术操作规范及流程,要求其严格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病害猪以及相关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通过本次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了畜禽屠宰企业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规范了屠宰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了“五一”期间肉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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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长江“十年禁渔”甘孜在行动
“五.一”假期临近,为集中整治各类违法捕捞、非法垂钓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果,广泛宣传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和法律法规。全州州、县(市)农业农村部门立足实际,坚持围绕“禁渔宣传无盲区、执法水平上台阶、依法打击零容忍、部门协同无缝隙、全民参与固根基”工作主线,“宣传+打击”双向发力,广泛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3”“长江禁渔专项”“护渔百日”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
州农业执法支队:按照州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4月19日-22日,先后前往大渡河流域康定姑咱镇到泸定得妥镇沿岸水域,开展了长江“十年禁渔”暗访暗查工作。4月24日至4月26日,州农业执法支队联合州公安局治安支队组成督查组深入雅江、道孚等县采取“四不两直”,通过实地检查、询问有关人员、查核记录及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长江“十年禁渔”专项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水产经营店9家,涉渔餐馆12家,巡查重点水域78公里;并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和标准。
康定市:4月20日至24日,康定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联合康定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开展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执法巡护联合大检查。一是在大渡河等重点禁渔水域开展巡查,查看有无电鱼、毒鱼、炸鱼及垂钓等行为;二是通过张贴全年禁渔通告、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禁渔政策等方式,广泛宣传《渔业法》《长江保护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对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户和重点餐饮单位开展检查,查看是否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店招店牌、菜单、店内标语及“涉鱼广告”是否涉及虚假宣传、是否经营非法捕捞于货物等。
新龙县:4月10日,新龙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为加强雅砻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深入雅砻江流域开展了渔业安全巡查工作。一是强化巡查监督。沿雅砻江开展禁渔巡查,对非法电鱼、毒鱼、炸鱼、捕捞、贩卖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零容忍”;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说明等方式,宣讲禁渔政策、非法捕捞水产品典型案例和《长江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并向沿江餐馆负责人宣传禁止收购、销售、加工野生江鱼的条令,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和餐饮单位支持、配合、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共出动执法车辆1台次、执法人员5人次,巡查45公里,发放禁渔宣传资料30余份,检查餐饮经营单位3家次。
九龙县:4月17日,九龙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召开2023年“十年禁渔”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了甘孜州2023年“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甘孜州2023年长江禁渔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和甘孜州“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的文件精神,并对2023年“十年禁渔”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乡镇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加大对重点水域的巡查力度,确保九龙县长江“十年禁捕”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巴塘县:4月17日至21日,巴塘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深入巴塘县夏邛镇、竹巴龙乡开展“五一”节前渔政亮剑2023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车辆3台次,查获鱼竿4根,放生渔获物齐口裂服鱼1尾。
理塘县:4月21日,理塘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前往濯桑、大河边开展“五一”节前长江禁捕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中,工作人员积极向餐饮单位、群众宣传讲解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政策,动员群众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协助执法部门进行查处。此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车辆1台次,检查鱼庄4家,鲜鱼销售摊2家。
稻城县:为进一步养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4月21日-24日,稻城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联合稻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组成禁捕执法组,在稻城县境内开展了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执法巡护检查工作。通过此次巡护执法检查活动,使涉及渔业的相关法律知识深入人心,提高了群众对禁渔的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出了群众共同保护、主动关心和热情参与禁渔的良好氛围。
白玉县:4月24日至25日,白玉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执法人员深入河坡镇、热加乡开展“十年禁渔”宣传活动。该县通过悬挂禁渔宣传横幅,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并进行讲解等方式进行,积极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同时,鼓励群众举报各类违法行为。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宣传活动结束后,执法人员到天然水域(欧曲河)开展禁渔巡查,重点查看有无非法捕捞、使用禁用渔具、休闲垂钓等行为。
炉霍县:4月25日,炉霍县农业执法大队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林草局等部门开展“五一”节前农贸市场监督检查和执法宣传。检查主要针对农贸市场农畜产品和水产品销售摊位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7人次,执法车辆2台次,检查农贸市场内水产销售类摊位3个,发放了宣传册50余份。
乡城县:4月25日,乡城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组织渔政工作人员深入白依乡、热打镇开展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宣传。工作人员通过发放禁渔宣传手册、张贴“长江禁渔”宣传海报,向广大群众阐明了非法捕捞的危害,积极引导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同时,鼓励群众举报各类违法行为。此次宣传,共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
04
2023-05联合督查 确保长江“十年禁渔”见成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三年强基础的总体要求和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州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州农业执法支队联合州公安局治安支队组成督查组,在甘孜州北路片区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专项执法检查,维护“五一”期间渔业生产秩序,进一步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果。
4月24日至4月26日,督查组一行到雅江、道孚等县开展渔政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首先对各县重点水域开展“四清四无”专项整治,进行巡逻巡查,深入河流岸边摸排违法线索,严厉打击违规垂钓行为,确保“水上不捕”。其次,到各县水产市场、涉渔餐馆进行“地毯式”走访,检查是否有销售、采购、加工来自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情况,查看了销售台账、营业执照、采购票据等资料,对内业资料不完善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向经营户宣传“长江禁渔”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销售台账,不得在广告、门牌、菜单等载体上使用“长江野生鱼”、“江鲜”等字样,履行主体责任,自觉依法规范经营,确保“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并向当地群众宣传了《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督查组与各县禁捕办成员单位召开了工作座谈会,查阅了开展禁捕工作的专卷资料,对其工作进行了具体分析和指导,听取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汇报。强调指出各县农牧农村局要在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中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责任,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落实措施,结合实际开展好专项执法行动。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互通、情报共享、执法合作机制,完善行刑衔接机制,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全链条打击捕捞、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尤其要加大长江禁捕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发挥社会力量监督作用,完善“有举必查、查实必究”的举报机制,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各县渔政执法队伍要提升政治站位和专业素养,积极作为,自觉遵守长江禁渔法律法规,做好示范带头作用,持续有效开展禁捕执法行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并使其成为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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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加强监管 保供促安全
检查组对发现的屠宰企业台账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安全生产警示标(语)牌不齐全等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并要求所在县执法大队做好跟踪,督促整改,进一步加大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监督管理。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与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现场交流,宣传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牲畜屠宰行业相关技术操作规范及流程,要求其严格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病害猪以及相关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通过本次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了畜禽屠宰企业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规范了屠宰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了“五一”期间肉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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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深入基层 广泛宣传培训
为切实抓好春耕生产和法治进乡村工作,按照我局《关于“领导包片、农技员蹲点”指导农牧农村工作、开展农业技术服务的通知》(甘农牧发【2023】22号)要求,甘孜州疫控中心派出工作组于2023年4月24-26日赴色达县,深入开展法治进乡村和春耕技术服务指导工作。
工作组深入基层,与色达县农牧和科技局结合该县农牧业生产实际,举办了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班。色达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5人、乡镇畜牧工作人员16人、村级动物防疫员129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授课老师广泛宣传讲解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重点对当前包虫病、布鲁氏菌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控和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及最新政策解读等内容进行了全方位的培训。集中培训后,组织学员在云端牧业还进行了疫苗稀释、疫苗注射剂量、注射方法、注射部位等注射操作技能培训。
此次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实际,通俗易懂,在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潜的基层上,不仅有专业理论讲解,还有现场技术操作,注重解决基层一线面临的实际问题。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各级动物防疫人员理论和技术水平,为做好今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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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加强普查工作 推进野生植物保护
为认真贯彻落实《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切实加强全州野生植物保护工作,弄清我州现有野生植物品种情况,进一步推进全省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保障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按时有序保质保量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安排给我州的普查工作任务。全州小春县结合我州气候特点,对标时间节点,积极督促第三方机构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物种小春补充调查任务,实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物种在相应的季节普查作物全覆盖,生境全覆盖,作物全覆盖。今年,我局在泸定、丹巴、九龙和康定已相继启动小春补充调查工作。
在深入基层调查过程中,工作组广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宣传《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目前四个县已完成22个乡镇的踏查和15个乡镇的样地补充调查,县级质控员全程参与跟踪调查。
下一步,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将在全州植保植检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将严格对照普查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要求,合理有序,深入细致开展补充调查,扎实有效推动农业外来入侵生物普查工作开展,筑牢外来入侵生物防火墙,切实保障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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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任杨树萍等4位同志管理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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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多落江参同志结束任职试用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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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关于同意李万彬等同志职级晋升备案的批复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关于同意李万彬等同志职级晋升备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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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甘孜州农牧农村局关于推荐王红美等2人为第二批四川省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先锋候选人的公示
按照《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四川省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先锋候选人的通知》(S[2023]-241号)文件要求,经自主申报、县级审核、州级遴选,现推荐王红美、向巴志麦为第二批四川省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先锋候选人。
如有意见,请在5个工作日内(4月24日前)向甘孜州农牧农村局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科反映。联系人:马晓雪,电话号码:08362835598,手机:13541476626。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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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中共甘孜州委关于杨树农、张显泽同志晋升职级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