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2022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制定一个规划、实施十四个工程、加强两个建设和健全一个体系”18项重点任务。今年1月29日,全省乡村振兴局长会议上提出“大力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促进行动”,要求“各地乡村振兴部门主动担起乡村建设责任,加强与行业部门协调配合,抓紧制定出台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抓好机制建设、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2022年12月,我局牵头召开了甘孜州乡村建设行动州级部门第一次联席会议,提早谋划部署了我州《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结合省《方案》明确的18项专项任务,牵头起草了《方案》(初稿),并征求18个县(市)、41个州级部门意见,共收集意见56条,采纳46条。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1次会议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提交今天会议审议的《方案》(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我州《方案》主要采取“蜂窝煤”式对照省《方案》18项重点任务编制,将省《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章节内容融入到州《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章节,突出了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修复和利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民族团结进家庭”实践行动等甘孜特色,共5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突出乡村建设重要性,明确坚持六大原则,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确定2023-2025年八个方面阶段性目标。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明确18项重点任务及其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因省级要求18个专项任务牵头部门落实“一任务一方案”,州级也需要牵头部门按照省直部门制定的专项推进方案拟定我州推进方案,并指导各县(市)推进相关工作。
第四部分,建立工作机制。建立4项机制,落实1项机制,推动乡村建设落地见效。我州制定《甘孜州乡村建设联席会议机制》《甘孜州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机制》《甘孜州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机制》《甘孜州乡村建设项目推进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省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工作机制》,有效指导各县(市)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落地。
第五部分,强化要素保障。在资金、金融、用地、人才、技术方面提供保障,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