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年-2030年)》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9年,国家实施新一轮机构改革,将发展改革部门农业投资项目、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原国土资源部门农田整治项目、水利部门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能整合到农业农村部门,明确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统一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0年四川省委1号文件提出“编制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川府函〔2022〕3号)、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川农发〔2022〕1号)。
二、出台意义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也是农民增收的基础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而且里面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强调耕地保护要求要非常明确,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要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坚定不移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
三、发展目标
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加快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攻坚行动。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制综合配套,统筹连片规划,集中规模打造,建设高产稳产粮田,确保建成一批“集中连片、能排能灌、旱涝保收、宜机作业、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为保障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四、主要任务
到2025年,全州累计新建高标准农田16.53万亩,高标准农田保有量49.96万亩;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71万亩;累计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6万亩,以此确保全州粮食产量稳定在 23万吨以上。到2030年,全州累计新建高标准农田25.66万亩(根据全州各县(市)高标准农田数量清查成果,全州未建高标准农田的永久基本农田中具备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面积为25.66万亩),高标准农田保有量75.62万亩;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87万亩;累计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45万亩,通过新建高标准农田,全州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产量稳定保障在23.07万吨以上,绿色农田、碳汇农田、数字农田进一步推广,权责明确、主体多元、保障有力的高标准农田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的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五、保障措施
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引领、落实资金保障、加大科技支撑、逗硬激励考核、做好风险防控等措施,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省负总责、州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六、其他事项
《规划》还提出了建设管理与管护利用,构建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的集中统一高效的高标准农田管理新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