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
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有关内容解读》的通知
甘农牧函〔2024〕9号
各县(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海管委城乡融合发展和生态环境局:
为指导各县(市)准确掌握《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我局收集整理了各方面关注度较集中的问题进行解读,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宣传和培训。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通过门户网站、微信、《致广大农牧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多渠道宣传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广大农牧民对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加强乡镇、村级协管员的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策执行力。
二、严格审批和监管。在宅基地申请、审批、建设和使用等环节,严格按照《通告》要求进行审核和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规范操作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得到及时审批,同时,加强后续监管,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处罚。
三、加强监督和检查。把宅基地管理工作纳入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充分利用“四下基层”“领导包片包县、农技员蹲点”契机,加强对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对于工作不力的县(市)及时督促整改,对于违规行为严重的地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部门协作。县(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级组织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并适时引导,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答疑解惑,避免产生重大负面舆情,共同推进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贯彻落实。
对《通告》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附件:《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有关内容解读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