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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 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2021-03-15 10:08:21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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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孜州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

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甘办发〔2021〕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28号)精神,确保粮食安全,州农牧农村局牵头制定的《甘孜州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各项决策部署,采取有力举措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各县(市)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建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坚决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州农牧农村局要落实牵头抓总责任,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林草局、州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甘孜调查队等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州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相关工作。

二、细化工作任务

(一)明确耕地利用原则各县(市)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并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农牧农村部门要把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农牧农村、自然资源和财政部门要严格土地流转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对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从事“非粮化”生产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二)开展撂荒耕地治理。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要组建由农牧农村、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撂荒耕地治理行动,优先安排粮食生产项目政策,鼓励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经营权流转、代耕代种等方式复耕复垦撂荒耕地种植粮食。各县(市)要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要全面摸清现有“非粮化”情况底数,开展耕地撂荒督查和种粮监测,稳妥搞好分类处置,鼓励腾退低效经果林恢复种植粮食,逐步减少耕地“非粮化”存量,确保粮食安全。对整治撂荒工作推进不力、造成新增撂荒或连片荒芜的,要追究相关县(市)和单位领导责任。

三)完善稳粮支持政策。财政部门要继续实施适度规模种粮补贴政策,加强对规模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完善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联动机制,引导支持金融机构为粮食生产者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加大“惠农担”“川粮(油)贷”等专属产品的组织实施,优先为新型粮食生产经营和服务主体提供政策性融资增信担保。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户投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

(四)严格落实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防止耕地“非粮化”、耕地撂荒作为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提高粮食面积、产量、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考核权重,细化考核要求,强化结果应用。对考核优秀的县(市),在重大农业项目竞争立项中给予加分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县(市),在乡村振兴先进县等涉农评先评优中一票否决。
    三、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的职责分工,细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州农牧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强化督促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力导致新增耕地“非粮化”行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甘孜州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主体落实单位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联络人及电话

一、认真履职尽责,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

1

明确耕地优先序

1.1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各县(市)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规划局

农村

 

州林草局

 

长 期

王志斌2835315刘延富2835351

1.2永久基本农田优先、重点发展青稞、玉米、小麦、马铃薯等粮食作物,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和饲草饲料生产。

各县(市)人民政府

农村


长 期

孙  宇2835579

1.3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各县(市)人民政府

农村


长 期

孙  宇2835579

李万彬2816035

李明玉2835580

2

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2.1开展耕地撂荒治理和种粮监测。每年1月、6月开展耕地撂荒督查种粮监测,通报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连续2年以上撂荒耕地,未复耕前暂停各项农业补贴政策。鼓励通过土地股份合作、流转经营、代耕代种等方式对撂荒耕地进行复耕复垦。

各县(市)人民政府

农村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州财政局、国家统计局甘孜调查队、州统计局

杨  杰2835578孙  宇2835579王志斌2835315

2.2坚持良田粮用,重点将种粮食的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

各县(市)人民政府

农村


刘延富2835351

2.3各地着力建成一批稳产高产的口粮田,明确粮食种植面积底线,确保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

各县(市)人民政府

农村


2025年

刘延富2835351孙  宇2835579

3

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

3.1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等。

各县(市)人民政府

 

农村

 

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

卢妍琦2835358舒大芳2827391李佰伦2833388

3.2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违反产业规划和土地利用优先序原则大规模从事“非粮化”生产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正在实施的项目立即予以纠正,对已完成的项目立即停止享受各类财政补贴政策。

各县(市)人民政府

农村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财政


李佰伦2833388王志斌2835315张  俊2834040

4

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4.1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对存量问题,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分类处理,逐步减少存量;对正在进行的“非粮化”行为立即予以纠正、制止,坚决遏制增量。

各县(市)人民政府

农村

自然资源规划

 

2022年

刘延富2835351

4.2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

各县(市)人民政府

农村


周  虹2835578

二、强化激励约束,落实粮食生产责任


5

严格落实粮食安全长责任制

5.1出台相关文件,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确保全稳定粮食生产面积。

各县(市)人民政府

农村


2021年

孙  宇2835579

5.2从实际出发,对现有“非粮化”情况要摸清底数,按照因地制宜、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的原则,稳妥搞好分类处置,鼓励腾退低效经果林恢复种植粮食,逐步减少耕地“非粮化”存量。

各县(市)人民政府

农村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国家统计局甘孜调查队、州统计局

2025年

孙  宇2835579李明玉2835580

5.3把耕地“非粮化”、耕地撂荒作为粮食安全长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提高粮食面积、产量、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考核权重,细化考核要求。对耕地“非粮化”、耕地撂荒出现趋势恶化的县(市),在粮食安全长责任制考核结果评优中“一票否决”。

各县(市)人民政府

农村

 

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国家统计局甘孜调查队、州统计局

2021年

孙  宇2835579

5.4建立粮食主产县政府领导分级述职制度,县(市)政府领导每年底要向上级报告抓粮食生产履职情况,对履职不力的要逐级进行约谈。

各县(市)人民政府

州农牧农村局

 

州发展改革委

2021年

孙  宇2835579

5.5加强粮食安全长责任制考核结果应用,对考核优秀的县(市),在重大农业项目竞争立项中给予加分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县(市),一律不得参加乡村振兴先进县等涉农评先评优。

各县(市)人民政府

 

州委农办

 

财政

杨  帆2833019

6

 

完善粮食支持政策

6.1将全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

各县(市)人民政府

农村

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刘延富2835351

6.2落实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继续实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对30亩以上种粮大户按规定予以扶持。大力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省安排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50%以上用于粮食生产。

各县(市)人民政府

 

财政

 

农村

杨  杰2833483

6.3继续实施稻谷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

各县(市)人民政府

财政局、州农村

州发展改革委

廖  立2833506孙  宇2835579

6.4各级产业发展项目优先安排粮食生产,逐年增加粮油生产发展资金总量和占比;级现代农业培育园区建设和星级园区认定,原则上优先安排粮油、生猪等重要产业园区。

各县(市)人民政府

农村

财政

卢妍琦2835358王熙霞2535359

6.5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积极开展青稞(小麦)机播、机收,玉米籽粒机收等示范推广,加快山区产业宜机化改造,着力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

各县(市)人民政府

 

农村

 


2025年

高永芳2832155

6.6“惠农担·川粮(油)贷”等专属产品的组织实施,着力为从事粮食生产、加工的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粮食生产、产后烘干、加工设施、延长产业链条,提升经营效益。

各县(市)人民政府

省农担公司甘孜分公司、州财政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甘孜监管、州农村

2025年

黄  勇8903303杨  杰2833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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