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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政府办公室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政策解读
2021-03-16 10:51:28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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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州政府办公室印发《甘孜州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甘办发〔2021〕9号)(以下简称《任务清单》),现对清单制定政策背景、主要内容、主要目标任务等进行解读。  

  一、政策背景  

  随着我国人口数量增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趋紧,加之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粮食等大宗农产品贸易链、供应链受到冲击,国际农产品市场供给不确定性增加。必须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以稳定国内粮食生产来应对国际形势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切实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2020年11月17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2021年1月31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28 号)。为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我州粮食生产安全,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甘孜州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二、主要内容  

  《任务清单》由认真履职尽责,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和强化激励约束,落实粮食生产责任两大项;明确耕地优先序、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州长责任制、完善粮食支持政策六分项内容组成。  

  《任务清单》根据我州实际,与省级目标任务有细微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将省重点发展粮食作物中的水稻更改为青稞;二是删除了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一项三个重点任务;三是增加了省级现代农业培育园区建设和星级园区认定,原则上优先安排粮油、生猪等重要产业园区和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以及组织实施“惠农担·川粮(油)贷”等专属产品等三项目标任务。  

  三、任务分工  

  各县(市)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建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坚决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州农牧农村局要落实牵头抓总责任,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林草局、州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甘孜调查队等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州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相关工作。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任务  

  1.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并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2.要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3.要全面摸清现有“非粮化”情况底数,开展耕地撂荒督查和种粮监测,稳妥搞好分类处置,鼓励腾退低效经果林恢复种植粮食,逐步减少耕地“非粮化”存量,确保粮食安全。  

 (二)农牧农村部门任务  

  1.农牧农村、自然资源和财政部门要严格土地流转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对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从事“非粮化”生产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2.农牧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要牵头组织多部门参与撂荒耕地治理行动,优先安排粮食生产项目政策,鼓励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经营权流转、代耕代种等方式复耕复垦撂荒耕地种植粮食。  

  3.农牧农村部门要把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4.财政部门要继续实施适度规模种粮补贴政策,加强对规模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完善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联动机制,引导支持金融机构为粮食生产者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加大“惠农担”“川粮(油)贷”等专属产品的组织实施,优先为新型粮食生产经营和服务主体提供政策性融资增信担保。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户投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  

  四、终极目标任务

  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州防止耕地“非粮化”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实现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粮食总产量达23万吨,确保青稞特种口粮基本自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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