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州农牧农村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业务与法治相结合,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州“三农”工作和农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落实“第一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责成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全州农牧农村法治建设暨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培训会,对全州农牧农村系统立法、执法、普法、依法行政等方面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加强法治工作经费保障和人员配置,在机构改革中新成立了综合执法监督科,推动全州农牧农村系统依法行政、普法宣传和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化、机制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召开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了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述职、述法、述廉专题会议。
3.制定工作计划。制定了《2024年度党组会议会前学法计划》《甘孜州农牧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州农牧系统2024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对全州农牧农村系统的依法治州、法制政府建设、普法宣传、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确保了依法治州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法治宣传,提高法治意识
1.加强法治学习。局党组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涉农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会前学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学习内容,坚持干部职工每周学法活动,深入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和省州委依法治省、依法治州有关精神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全年累计开展局党组会前学法24次,干部职工学法47次,学习宪法及各类法律法规规章50余部。
2.开展普法宣传。坚持业务与法治相结合,认真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农牧农村工作实际,制定了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了普法重点内容和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春耕备耕工作,组建了18个专家服务团,驻县蹲点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培训,通过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培训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培训讲解涉农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升农牧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3.开展专题活动。充分利用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5世界环境保护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认真宣传涉农法律法规。结合民族地区实际,扎实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通过在宣传活动中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农牧农村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提升农牧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同时,让党的强农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三)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结合农牧农村部门实际,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和责任,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2.健全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范围、程序和标准,结合全州农牧农村部门实际,制定印发了《甘孜州农牧农村局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管理办法》。年内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4个,各种协议、合同、通知等规范性文本33个。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决定。
3.加强行政决策评估督查。加强对本局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文件合法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施行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文件制定程序合规、内容合法。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明确了合法性审查的责任科室和审查标准,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具操作性。
3.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州司法局安排和要求,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及时清理、废止、修订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五)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予申请办理行政执法证,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新增购置执法专用手提电脑1台、执法记录仪3套。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全程记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3.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举办了全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开展了农业执法技能竞赛,着力提升全州农牧农村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法的意识和执法办案的技能水平。将《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转发各县(市)农牧农村部门执行,并在甘孜州农牧农村局网站公示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4.探索创新执法方式。结合新时代新要求,坚持依法执法,在具体执法工作中积极探索说理式执法、宣传式执法、教育式执法、奖励式执法和鼓励式执法等方式,力求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服务环境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转变作风,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落实“三减一优”和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尽可能地方便办事群众。持续提升“一网通办”能力,推进部门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调。州、县(市)按照四川政务服务网一体化平台升级进度,及时做好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3.0升级4.0系统工作,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2.落实“三集中,三到位”。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行政审批科整体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按条件要求明确首席代表,将所有依申请事项全部集中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局长与首席代表签订授权书,赋予首席代表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和审批过程中需依法开展听证、招标、拍卖、勘查、专家评审论证等工作的组织协调权。全面构建“审管分离、权责一致”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确保全局行政审批事项“一个窗口对外”,杜绝“体外循环”。
3.强化审批规范管理。一是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所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二是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依据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推动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以确保“跨省通办”、异地代收代办和多地联办。三是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没有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的现象发生。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审批制度。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咨询和技术服务辅导。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
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申请15件,及时办结13件,申请人申请撤回2件,接待电话咨询132人次,现场咨询21人次,现场办结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中央、省、州要求,与其他兄弟部门相比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政策法规科只有2名正式公务员,执法监督科只有1名正式公务员,既要承担法制执法工作,又要承担行政审批工作,还要承担面上的普法工作。二是我州地域广、战线长,农业执法专业性强,季节性强,执法难度大。三是农牧农村职能职责多、政策性强,充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人员较少,新一轮机构改革将执法支队下沉基层,原有的执法职能回归机关,没有专门的执法队伍,执法监管、执法检查几乎被行政监管和技术指导代替。四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较单一,宣传教育形式有待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好州委州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锚定今年农牧农村目标任务,以高水平法治服务推动农牧农村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治农。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工作并重,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相结合,全力推进依法治农工作进程。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利用会前学法、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政治理论学习日和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等活动,加强农牧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全州农牧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服务水平。
(三)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现代监管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完善审批流程,坚持靠前服务,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推行“三减一优”能力提升行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
(四)加强执法监管,维护农牧民权益。结合我州“三农”工作实际,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粮安护农”行动,每年春秋重要农时季节,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全州农资市场、农资经销门店开展执法检查,切实规范经营户经营行为和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农牧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