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健全制度体系。建成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县、乡、村三级林(草)长制组织体系,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巡查制度、考核办法等工作制度,使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为切实协调解决好林(草)长制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配套设立县林(草)长制成员单位联动机制,有效保障林(草)长制顺利推行。
⑵完善管理模式。不断优化完善“人防”+“物防”+“机防”管理模式,切实加强空间管控。在依托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生态管护员主体作用的基础上,按照全县乡镇行政区,划分了31个国有林、57个集体林、29个集体商品林管护责任区。为管护站配发GPS、对讲机、卫星电话等日常巡护设备,充分保障管护站正常运行和生态管护员装备升级。
⑶强化宣传引导。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以增强林(草)长制推行工作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为目标,常态化开展高质量林(草)长制推行宣传引导工作。注重宣传方式的与时俱进,充分利用融媒体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通过视频宣传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对“林(草)长制”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及森林草原湿地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大力宣传,加快构建以政府职能部门主导,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