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计财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七项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101号)文件,省下达我州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863.8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方案报送局计财科,请审核。
一、分配依据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川农〔2018〕16号)文件要求,加强耕地生产能力建设,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类资金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全州按2023年各县(市)统计汇总报送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据实测算进行分配。
二、分配原则
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种粮补贴政策明白卡的通知》(川农函〔2023〕563号)文件规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三、分配方法
根据(川财农〔2024〕101号)文件下达我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863.8万元,按2023年全州统计汇总核定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1186629亩据实测算,以57.84元/亩标准将补贴资金分配到各县(市),由各县(市)人民政府以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为基础,根据州下达的资金总额,按照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确定“补”的面积,以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为载体,将补贴资金足额兑现到户。
四、绩效目标
发放时限原则上在2025年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兑现到户,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五、分配结果
见附表。
附件:2025年甘孜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