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按照《甘孜州农民合作社州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试行)》要求,各县(市)农民合作社开展自愿申报,在县(市)初审评定、择优推荐的基础上,州农牧农村局于2023年9月11日组织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水利局、州林草局、甘孜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对推荐申报的第七批农民合作社州级示范社进行了联合会审,拟评定康定市康益农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4个农民合作社为甘孜州农民合作社州级示范社。现将州级示范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以实名形式来函、来电向州农牧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王茂玥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农经科
联系电话:0836-2833388
附件:甘孜州第七批农民合作社州级示范社拟评定名单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2023年9月18日
1、 康定市康益农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 泸定县众鑫养殖专业合作社;
3、 丹巴县老关地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4、 九龙县春华养殖专业合作社;
5、 九龙县林晟种植专业合作社;
6、 雅江县西俄洛镇康巴汉子村乡村观光旅游专业合作社;
7、 道孚县甲斯孔乡洛须玛村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8、 炉霍县宗麦乡三果村牲畜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9、 色达县塔子乡泸角牦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10、色达县康勒乡藏尕民族手工艺品制售专业合作社;
11、理塘县麦洼乡热鲁牦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12、乡城县白依乡青打村达龙尊农民专业合作社;
13、稻城四季金牦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14、得荣县阳光藏香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