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孜州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甘农领〔2020〕14号)要求,在各县(市)组织申报和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甘孜州乡村振兴暨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林草局、州经信局、州商务局、州税务局、州生态环境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对州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情况和新申报州级重点龙头企业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甘孜州乡村振兴暨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州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和新认定名单自公布之日起七日内,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州纪委驻州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受理电话:18783657088。甘孜州乡村振兴暨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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